因工作需要,现将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至2026年5月1日,在驻荔部队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现役军(警)官随军未就业家属,以及现役军官转改文职人员和消防指战员家属。
(二)报名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资质能力;
3.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5月1日。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海外留学证明(盖章版成绩单等)。
5.应聘者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参照《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报名期限及方式
(一)发布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在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莆田人才教育集团)、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微信公众号(福建人资集团莆田分公司)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数字中心4层416会议室)。
(四)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直接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持军人任命文件(证明驻荔部队工作经历)、结婚证、家属随军申请报告审批表(现役军人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所有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由所在部队政治部盖章)、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届时后续将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初审:由荔城区人武部政工科、荔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补充完善报名材料。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5月15日(17:0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五、考试
(一)开考条件:每个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符合1:3以上(含)开考基本条件。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本次应聘者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含)。笔试统一委托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考试费用由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评定:总成绩评定: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当岗位总成绩排名并列时,则加试职业倾向测试。
六、资格复审
荔城区人武部政工科、荔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体检前对入围体检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若复审时发现考生所提交各项材料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复审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围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写委托书。
七、体检与政审
(一)组织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随机抽选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档案资料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征信记录等。若是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公示与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薪酬待遇: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3574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转正后工资367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年度考核合格后增加工龄工资100元,五险一金按规定执行,其他奖金、福利按每月600元包干作为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名单、笔试、复审、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莆田人才教育集团)、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微信公众号(福建人资集团莆田分公司)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将保留6个月,成绩结果发布6个月内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
3.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五)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向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考务组咨询,咨询电话:0594-286651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4-2688782(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莆田人才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