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海事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
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
4.年龄在18-38周岁之间;
5.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予聘用。
二、岗位条件
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备注:需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到莆田市城厢区永乐路128号海事大厦五楼办公室报名。
2.以邮件形式发送至pthsjzp@163.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和证件
1.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
3.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3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我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发布考试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聘用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50%比例折算,择优录取。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七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允许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需提供考察相关材料。
(二)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管理,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用工单位、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
2.年总收入人均约4.5万左右(含五险一金),上班期间可在用工单位食堂就餐,住宿自理。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协管员薪酬体系进行调整。
3.咨询电话:0594-2521169(请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电话咨询),联系人:林先生。